杭州市休闲发展促进会

关于开展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宋韵文化传世工程,持续打响宋韵杭式品质生活品牌,决定组织开展“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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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范围与条件


(一)评定范围及数量

主要以已创建的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为主,其他不在已创建名单的单位,如果场地规模、经营效益和宋韵元素方面应更为突出,代表性更强的单位也可以参加本次评定。计划评出”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3个,”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点7个。

(二)基本条件

近2年内未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评定标准

1.在满足《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门槛项检查表》(附录A)的同时,根据《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量化分级评分表》(附录B),从空间布局、环境卫生、情景美化、设施配套、服务运营等5大项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序。

2.重点考察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的服务运营情况:(1)有符合相关资质的指导人员开展展览、演示、研学、交流、体验等活动。(2)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每年开展宋韵杭式生活体验活动不少于80场次,受众不少于6000人次;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点每年开展宋韵杭式生活不少于40场次,受众不少于3000人次。(3)建立宋韵杭式生活参与式体验项目和体验活动的文字、照片、声像资料台账及体验场所管理制度等。

3.重点考察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的社会贡献度:(1)创新宋韵杭式生活参与式体验项目和体验活动。(2)提供高质量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机会和体验项目。(3)市场影响大、就业带动强、社会反响好。(详见附件3)


申报与评定程序


(一)企业(单位)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由各企业或机构(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或《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点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辖区的区、县(市)文广旅体局提交申报。

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电子图片5张(体验基地(点)门面、内部设施情景、服务与体验场景等)、运营情况和社会贡献度说明(需附佐证材料)。

(二)区、县(市)审核

各区、县(市)文广旅体局根据《“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评定标准》(见附件3),对属地申报的企业或机构(单位)的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将符合基本条件的拟评体验基地或体验点的资料报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专家评定

市文广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定组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依据《评定标准》进行实地查看评定打分。根据评分情况确定拟评定体验基地和体验点单位名单,并在相关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后,确定初步名单。

(四)党组会审定

经市文广旅游局党组会研究后,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3日前完成企业申报和区县初审

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申报资料收集汇总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专家实地查看和评审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公示

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党组会审议,确定最终名单2024年8-10月前完成宣传推广


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和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并于2024年7月13日前统一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快递至活动办公室,邮寄地址:拱墅区小河路480号7号楼3楼邵亦珂收。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发送至:xiucuhui@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市文广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联系咨询,联系人徐忠,电话:85257570,市休闲发展促进会邵亦珂,电话:87787853、15726811845。


附件:

1、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申报表

2、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点申报表

3、十佳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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