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休闲发展促进会

官宣:补助!事关杭州旅游,4月13日起实施

3月24日上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商旅运河集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4月13日起实施,多项重磅举措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13日,市政府下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23〕32号),3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杭州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就贯彻文件精神作出了全面部署。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国内外游客总数达到1.5亿人次,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以上;旅游产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旅游业消费带动力和经济贡献度全面提升。


《实施意见》围绕高起点谋划未来发展布局、高质量打造产品供给体系、高水平实施旅游宣传推广、高效能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高品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高标准营造优质发展环境等6大方面提出了20条主要任务。发布会上重点提及了以下8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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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重大项目招引与建设方面。对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30%以上的,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对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建设期一年以上(含),且列入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库的旅游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推动旅游业提质升级方面。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国家五星级饭店、国家级“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国家、省、市级等级民宿,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建设项目,投资额高于100万元,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30%,最高100万元补助。


培育文旅融合特色产品方面。对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和智能交互的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评定为市级金牌演艺新空间、示范演艺新空间、城市艺舞台街头演艺示范项目,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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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夜间文旅消费方面。支持市场主体推出更多“夜演、夜宴、夜宿、夜游、夜购、夜娱、夜读”等夜间休闲消费产品和活动,对符合要求的产品与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省级百县千碗特色小镇、特色街区,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支持旅行社引进国际游客方面。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港澳台地区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10元/人、15元/人、20元/人给予补助;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外国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20元/人、30元/人、40元/人给予补助。对入境旅游包机人数150人/架以上的,给予每架8万元补助。对旅游企业参加市本级组织的境外促销活动的,给予50%国际机票费用补助。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方面。对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项目按因素分配法给予补助。对宾馆饭店无障碍设施改造,市级旅游集散换乘中心给予补助,对公共自行车文旅咨询点按每个点7万元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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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用地保障方面。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申请使用各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金融支持方面。支持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优先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依托“3+N杭州基金集群”,建立10亿元规模以上的旅游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类项目投资。


《实施意见》自2023年4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全市范围旅游及相关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