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特色休闲示范点创建与复核工作会议召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特色潜力行业和休闲旅游业发展,优化我市“十大特色潜力行业”的旅游服务品质,经市文广旅局同意,2019杭州特色休闲示范点创建与复核活动工作会议于10月12日上午在杭举行。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刘宇峰,市文广旅局产业发展处处长朱剑明、副调研员徐忠、朱岚,浙江省旅游职业学院刘晖以及来自各区、县(市)特潜办负责人与市属各特潜行业协会秘书长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产业发展处处长朱剑明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上,本次示范点标准修订专家——浙江省旅游职业学院刘晖老师详细解读了特色休闲示范点评定标准(修订版)的背景、框架等内容,并向参会代表征求了意见。
随后,市文广旅局产业发展处徐忠对示范点创建、复核的相关工作作了相关部署,介绍了《杭州市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等级评定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
等级评定申报原则与条件 (一)示范点创建遵循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凡在杭州依法设立和经营并经公共机构认定,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品质优良、服务规范,行业内具有典型性和引领示范效应的休闲服务经营场所,均可申报。 (三)新申报创建的企业只能申报标准特色休闲示范点,满两年后方可升档申报。 (四)申报最佳特色休闲示范点企业,如当年未创建成功,不得降档评定为优秀特色休闲示范点。
本次示范点创建将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申报。申报企业应在对照《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系列标准(试行),向所在的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特潜办)或相应的行业协会递交相关材料,已加入杭州市特色潜力行业相应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原则上向协会报名,未加入行业协会的单位向所在的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特潜办)报名。可以“单店”独立报名,是连锁企业也可以法人单位报名。需上报材料如下:申请表、自查打分表、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设计说明、电子图片10张(体验示范点门面、内部设施情景、服务与产品等)、服务项目/产品价目表等。
(二)初审。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特潜办)和相应行业协会依据《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系列标准(试行稿)对申报的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填写推荐表,经盖章确认后,将有效资格单位资料及推荐表提交市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等级评定委员会。
(三)审查。市评定委员会在接到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特潜办)和相应行业协会推荐报告、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后,对申请资格、申请表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四)评审。根据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参评单位名单,市评定委员会安排评审专家对参评单位进行分组实地复评。每个复评小组专家不少于3人,推选组长1名。复评专家依据《规范性附录》对申报品质等级评定的企业进行打分,并当场反馈评审意见和整改建议。复评结束,复评专家组提交《特色示范点品质等级评定报告》、评分表给市评定委员会。市评定委员会根据复审的最终结果上报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出具复评反馈意见给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特潜办)和相应行业协会。
(五)公示。评审结果在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行业的监督。
(六)认定。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对于经审核达到标准的参评企业,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做出认定其品质等级的决定,并颁发相应等级标志的标牌和证书。
(七)申诉。对最终结果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杭州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申诉。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予以答复,并保留最终裁定权。
会议还部署了今年政府购买服务、第二届文旅消费季项目总结等工作。
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寅华表示将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创建复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新修订的标准,切实执行好示范点评定相关工作。